Monday, 6 June 2016

经济寒风狂吹的省思

经济放缓已经成为全球人类重要的议题,因为经济放缓所带来的副作用,已经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作息,许多人更因此而失去工作,而使得他们的家庭生活处于水深火热当中。

其实,这样的问题不只是仅限新兴经济体而言,就连经济强国,例如欧美国家、中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也无法幸免,这些国也掀起一波又一波的裁员减薪风。

例如2015年平均薪酬还“笑傲江湖”的中国券商行业2016年去惨遭“裁员降薪”。根据中国媒体报道,从事经纪业务的一线营业部受伤“最重”,不少客户经理薪酬出现锐减。

根据报道,曾经称雄世界、推动韩国出口的韩国造船业如今走到了悬崖的边缘。负债累累的韩国造船业为自救而于2015年就开始裁员,2016年由于情况更加恶化,在政府的推动下目前正进行结构重组,成千上万的工人面临失业。

此外,由全球首富比尔·盖茨领导公司微软最近也闹裁员。不久前,微软已经宣布将裁员1850人,其中1350个岗位来自芬兰。这项举措马上引起芬兰政府炮轰微软在该国的最新裁员举措。芬兰政府指责微软未能遵守两年前作出的让芬兰成为该公司的枢纽,并保留研发类工作岗位的承诺。

美国情况也不乐观,根据美联社和NORC公共事务研究中心最近发表独家调查显示,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有三分之二美国人拿不出1000美元(约4082令吉)应急。

此外,即使是美国最富有的20%家庭(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也有38%的人认为,未来拿出1000美元应急有一些困难。有关调查结果还与2015年美联储的一项研究类似,当时47%的受访者说无法支付400美元的紧急支出,不得不出售一些东西或者向别人借钱。

所以,全球这些经济强国如今都面对一连串的经济问题打击和挑战,身为新兴国家的马来西亚自然也不能独善其身,面对的经济挑战也不少,这包括房地产市场呆滞、出口放缓、内需放缓、油价低迷以及货币波动等问题的困扰。

所以,在经济挑战越来越严峻的时候,身为普罗大众的一份子,很多人无不期待国家朝野政党能够放下己见,放下政治对立争执,共同谋略更好的方针,让国家经济取得改善,救人民于水火,这才是人民所期待的国家领袖。

其实,马华在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的领导之下,便是一位不断地为人民着想的领袖。他通过各种策略协助人民战胜经济挑战,例如文冬文化街概念,便是其中一个可以用点带动面的计划。通过文冬文化街的概念,将为当地的人民和企业提供更大舞台,让他们不再只是局限于一个区域而已,因为他这个舞台的锻炼后,将使他们更有勇气朝向更大的目标前进。


所以,如果国内出现更多类似廖中莱这样为人民着想的领袖,那么相信就算马来西亚面对再大的经济挑战也势必能安然度过,毕竟马来西亚是一个天然资源丰富而且风调雨顺的得天独厚国家。

Sunday, 5 June 2016

郑全行错失机会

华裔穆斯林专栏作者郑全行,成为马华永久党员长达16年,日前宣布退党,以抗议和谴责马华公然反对伊刑法,等同于和伊斯兰为敌,也变得过分种族主义;让人有一种做贼喊捉贼的感觉。此人出生在马来人占了九成的村子,从小到大都跟马来人非常友好,导致他对伊斯兰教产生兴趣,继而在中三、五和六的政府检定考试中都报考伊斯兰教育,直至他进了大学后决定改信伊斯兰教,还跟马来女子结为连理。照理说,以伊斯兰教作为生活指标的郑全行应该是一个深明种族交往之道,而且懂得尊重不同文化和宗教的学者,在华、巫社群里都受欢迎才对。

可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在华社一直是一个受争议的人物。他对华社的政经文教,没有不敌视的。他认为国民型学校以母语为媒介语,证明爱护本身母语多过国语而形成了种族主义的导因。他非议华人的经商手法存在欺骗,还挖了其老爸的疮疤。他对反对“马来人主权”等课题的其他族裔都大肆抨击并羞辱。他把其他族裔都归类为“外来者”,而这些“外来者”都应该对马来人让他们留下来感激涕零。他甚至还提醒马华和民政应该尊重大马土著的权益,否则他们可以离开我国,到外国去组织政党。

又名里杜安郑阿都拉的郑全行指出,他在1996年申请加入马华,2000年获批;成为党员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该党向华社宣教,传达伊斯兰教义,也代表他始终是一个华人。令人意外的是他的脑海里仍然存有要当华人的潜意识,足见他也知道自己不够华人。果真如此,他便应该积极参与党的活动,甚至出任一些党职。据报道,他在马华只是一个完全不活跃的普通永久党员。如此这般跟党员没有相互认识和交流,他错过了16年时光向华社宣教,或者宣扬他的理念以及爱国热忱。最低限度,他错过了让大家认识他比较“华人”的一面。

相反的,郑全行选择了恶意羞辱自己的族群,同时极尽奉承马来族群来达到出位的目的。亏他还说得出,他在十多岁就读宗教学校时,宗教司不曾宣导憎恨其他种族,因为这是伊斯兰所不允许的。不久前的砂拉越州选举已经证明了宣扬仇恨政治,虽然能够在短期内建立知名度和捞取选票,却不能永续经营。里杜安郑是时候醒觉,他的过激行为除了能够得到一小撮激进分子欢迎,并没有得到大多数人民的认同,也不可能让马来人把他当成他们的一分子。登嘉楼伊斯兰党甚至还曾经报案指他煽动。

身为华人的孩子,是不争、也无可改变的事实。郑全行要数典忘祖,那是他的事情。他也可自由选择自己的政治归属以及生活和宣教方式,但是没有必要违背教义继续散播猜疑和仇恨,希望他早日觉悟。而马华中庸和包容的政治理念,自60多年前成立以来始终贯彻和实践,不需要这种人来说三道四,也不可能因为他的退党而动摇。


别对“房里的大象”视而不见

在大是大非前面,在大利益面前,是最容易看清楚一个政党的本质的,自从伊斯兰刑法私人法案事件爆发之后,华社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只有华基政党马华和民政党敢于立刻站出来表态,站稳立场地大力对这项私人法案在国会里辩论。

此外,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更在529日进一步宣布,马华将发动一场全民运动,号召人民反伊斯兰党,一齐捍卫国家宪法。

现在就连砂拉越州副首长丹斯里詹姆士玛欣也公开谴责伊斯兰党提呈这项私人法案。他指伊党只从穆斯林的观点考量,此举将破坏国家的和谐局面。

詹姆士玛欣是砂拉越人民党主席。他指出,这项私人法案的提呈可以用谚语“房间里的大象”来形容,即马来西亚拥有2个司法制度,即伊斯兰法庭和民事法庭。

他甚至抛出疑问:2个司法制度是1963年成立马来西亚时所同意?我不认为如此!如果这2个制度不是当时合约的一部份,那我们是迈入成立马来西亚的新领域,而且是危险的领域。”

从詹姆士玛欣的谈话中,不难发现到伊党提呈这个私人法案已危害到我国的宪法,因此,任何有良知的政治人物都应该表明立场,并公开反对这个伊刑法,不管他们是什麽种族,以及有些什麽政治联盟关系。

然而,令到感到非常纳闷的是,在上一届全国大选中受到华社鼎力支持,并在国会中拥有37个议席的民主行动党,至今仍然没有对这个私人法案发表一个强而有力的声明,以表达自己对这个法案的立场。

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出行动党的领袖对这个课题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故意针对马华和民政的行动冷讽热嘲,自己好像就完全意思要向伊党一意孤行的行动表态的意思。此外,行动党的盟党人民公政党的态度也是如此。

其实,如果能够了解行动党和公正党与伊党之间的嗳味关系,就知道为何它们这么难以启齿地去谴责伊党了。这主要是因为尽管他们已经公然地宣布与伊党断交,也就是在政治上不再结盟,并选择与刚成立的诚信党结盟,但是他们在雪兰莪州的政权上,仍然与伊党藕断丝连,也就是说伊党州议员留在雪州组织的州政府之内,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又如何好意思去指责伊党呢?

所以他们只好在人民面前演一场大龙凤,企图转移人民对他们的视线。然而,正如詹姆士玛欣所用的西方谚语“房里的大象”那样,大家都知道房间里明明有只大象,大家却假装没有看到,刻意忽略,甚至告诉自己不该看到。

这样的态度绝对是对不起人民的,而且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清楚地知道在这个大是大非的时刻,是谁故意对“房里的大象”视而不见。


联民党自食其果

亲国阵联民党的前署理主席拿督耶里苏修、两名前领袖佐尼戈拉容及拉浓米那,州选分别在曼旺区、英吉利里区、奥巴区守土中选后,日前申请加入砂国阵主干土保党,若说为砂拉越政坛投下震撼弹,可能言过其实;如果形容成对联民党的沉重打击,却是贴而且切的。重返联民党并续任党魁的砂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黄顺舸,对于3名前战友不愿重投该党怀抱,极度失望。

联民党秘书长罗君华强调,联民党在砂州选举时,为原属该党的这三名国阵直属议员提供了大量支援,希望有关三名州议员能够改变进入土保党的立场,重返该党。罗君华和黄顺舸忘记了,他们4位原属人联党的州议员,如何在上一届州选举中接受了人联党的“大量支援”胜出后,完全不顾前“东家”的死活,先在20145月中旬宣布退党,再在两个月后加盟联民党,让华社在朝的力量一分为二,每况愈下自然是不言而喻。

那些年,人联党抵挡不住行动党的炮火,在州选中节节败退,只守住6个州议席。黄顺舸不顾党不入阁的指示不说,还和他的团队带走了母党三份之二的议席,让人联党差点走上绝路。虽然没有被接受为州国阵的成员,联民党在首席部长丹斯里阿德南的护航之下,得以委派代表,以国阵直属候选人身份出战这一届州选举,并有5人中选,包括老黄,张泰卿和“变节”的三剑客。如今60巴仙的议员不愿回巢,只是历史重演而已。

原本联民党还希望继续以它们的5席抗衡人联党的7席,继续搞他们的山头主义,更何况老黄还可以在不加入任何国阵成员党的情况之下继续出任州部长,让他意气风发之余,也鼓舞了联民党上下。州议席大大缩水后,同时考虑到硕果仅存的两名州议员黄氏和张氏都已经老迈,联民党诸公是时候做出适当的反省,联民党能不能,以及该不该继续经营下去,还是倦鸟知还,和人联党联手巩固华社的力量。

另一方面,联民党回溯拒绝前领袖退党的决定,不是在州选提名前,而是巧妙地安排在黄顺舸及耶里蘇修被委为内阁正副部长之后,也引起了争议。国阵直属候选人必须确实退党才能在国阵的旗帜下上阵,以及中选后必须加盟国阵成员党的协议看来已经被违背,联民党已经刻意耍弄了国阵与首席部长。国阵特别是阿德南有必要正视,同时采取行动纠正或者苛责
之。

阿德南大可指示3名州议员重投人联党的怀抱,以壮大这个忠心耿耿的盟党,这对国阵和阿德南的土著保守党都没有坏处,反而展现土保党不恋栈议席的风范,同时将了老黄一军。当然,老黄最大的隐忧是,首席部长对他的为所欲为龙颜大怒而革除他的官职,因为他的蚊子党已经没有代表性,人微言轻。


Thursday, 2 June 2016

女性vs伊刑法

当我们高谈两性平等,感恩我国的女性无论在家庭、职场和生活上都得到尊重之际,我国却因为伊刑法,而有如藏着一颗计时炸弹,若它有日真的不幸被执行了,也意味着它被引爆开始倒数,我国在各个领域都将遇上重重障碍。

我们身为女性,无论你是穆斯林或非穆斯林,都被逼承受高风险。

如果实施伊刑法,对我国社会两性平等的发展走向倒退之路,过去数十年来的努力即将功亏一篑。我国女性不再自由,我们连出门都可能必须三思,分分钟为了减低本身的遇害风险,我们也不能上班了。怎么说呢?

在伊刑法下,我们来看看对女性威胁和影响最大的其中一项罪行--强奸罪。在现今这个医疗科技发达的年代,女性被强奸最有力的证据不是DNA,而是要有4个成年男性穆斯林在场作证,才可定罪强奸犯。这是什么道理?

4个证人都必须是成年男性穆斯林,而且信誉必须良好。如果罪案发生时,目击证人只有非穆斯林和穆斯林女性,那就不算数,他们不被纳入“证人”。

现今社会,当女性能掌半边天,甚至成为一国领袖的时代,伊刑法下,女性竟然沦落到不被允许当证人,若被强奸了无法举证,还会反过来被控告诽谤或私通。

那么这是否要告诉这群不幸的女性,如果妳被强奸时,发现案发现场没有其他的4个穆斯林男人,对了差一个也不行,妳就最好被奸污了也乖乖呆在家吧,不要验身不要试图报警捉强奸犯?因为很大可能抓不成,你还会被抓。

对了忘了提醒,被强奸后,妳最好快点吃事后避孕药,因为被奸至孕的女受害者,除了要当未婚妈妈,要面对那个孽种孩子之外,还会因通奸入罪。女性从受害者变成了犯人,错的是“被人强奸”。在伊刑法下,因强奸所做的体检和怀孕,都被视为认罪的证据。

非穆斯林或许感到庆幸,幸好伊刑法只限用于穆斯林。但如果非穆斯林被穆斯林强奸了,那么妳可预知妳即将面对怎样的局面。这即将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我国的治安将沦落到什么地步?

就这么看来,伊刑法是否告诉穆斯林男性,日后强奸他人时可以更无顾虑,因为只要他们不认罪,又能确保现场没有另外4名穆斯林男性作为证人的话,基本上强奸不被定罪,不怕不怕?

那么是否也警告我们女性,以后出门要小心,一旦被强奸了,可不是社会的错,那个兽男的错,而是妳本身最错,因为谁叫妳出门逛街没约至少4名穆斯林男性友人同行啊?

我们这里可以看到,伊刑法以偏见与性别歧视为准则,完全无法保证女性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这还不是“开倒车”吗?

伊刑法的执行不仅大大影响我国女性的自由和人身安全,也牵引着我国的旅游业和经济,试问这个后果,我们承担得了吗?哈迪阿旺背负的了吗?


“伊”切太迟之前…

伊刑法可说是近几日最火红的课题,大家都在议论纷纷,身为非穆斯林的年轻大马人,也从原本的“事不关己”态度,转为紧张,开始想知道这个伊刑法到底对我们的影响有多大。

非穆斯林真的不要犯罪不要犯错,就不需理会此伊刑法吗?还是它的影响层面会波及非穆斯林,最终我们走上了不归路,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都必须承受今日我们“不反对”所带来的代价?

其实,如果伊刑法真的通过,对我国的影响极深远,我国的政治会呈现我们都极不想看到的两极化,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分歧也更加明显,而非穆斯林居多的砂拉越及沙巴,很可能会分家,脱离马来西亚。

另外,我国现有“世俗”的法律基础必需改变,刑事法系统也需分成两套,分别用于穆斯林和非穆斯林,还未执行单靠想象就已可预测法律界将出现极度混乱的景象,也会制造不公,最终威胁大马身为一个世俗国家的地位。

行动党曾大声说只要不偷不抢,就不怕伊刑法。但这年头说的不是我不偷不抢,而是我被偷被抢,那有两套刑事法系统的情况下,身为受害者的我,在法律上会不会得到最大的保障?

根据伊刑法规定,偷窃罪要由2名成年男子作证才能成立,其惩罚是砍手,抢劫罪也同样需要由至少2名成年男子作证才有效,其惩罚则是入狱和斩手削足。

伊刑法下的强奸罪,则须由4个成年男子作证才能成立,鞭刑80下,可是诬告或诬蔑罪也同样得由4个成年男子作证才有效,惩罚同样是鞭刑80下。喝酒罪须由2个成年男子作证方有效,刑罚是鞭刑4080下。这也意味着强奸罪和诬蔑罪的惩罚相同,而喝酒最高刑罚是鞭刑80下,和强奸罪犯同样需被鞭刑80下。

上述伊刑法需由回教法庭(Syariah Court)判决。如果当事者是非穆斯林,就不能用此刑法,但非穆斯林男子与女性穆斯林都不能作证。

伊刑法对于非穆斯林的不利,你看到吗?

在马来西亚,攫夺案日益猖狂,可是要定罪一个穆斯林罪犯必须要有2名成年男子作证,而且做证人还需是穆斯林,你说可行吗?如果非穆斯林被抢劫,他自己不能在回教法庭作证,那该如何是好?罪犯是否可以因此“无罪释放”?

女性被强奸时,需要在4个穆斯林成年男子在场作证,这是否意味着这4人必须一人负责看场、一人拍摄、两人观赏的情况下来见证?试问强奸现场,除了是同党,怎么可能还会有其他成年男子,这对被强奸的女性来说,要控告强奸犯是否等同难如登天?

细看之下,发现原来,穆斯林喝酒(最高刑罚)和诬蔑的惩罚,竟然和强奸一样,都是鞭刑80下,这叫合理吗?

我们身为非穆斯林,不支持伊刑法,不代表不尊重伊斯兰教,我们尊重任何宗教,也尊重这个国家现有“世俗”的法律基础。

马来西亚,我们爱您,所以才会在您犯错之前,就不惜一切地阻止您,马华领袖甚至不畏惧丢官职,也要保住这个国家的世俗地位,这才叫尊重,才叫爱。


Wednesday, 1 June 2016

伊刑法?不行!

伊法课题继续延烧,首相的 “大误会”后,这次更为震撼的是,连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署理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和民政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都纷纷站出来了,为捍卫我国的中庸治国理念和多元体制,一旦私人法桉在国会通过,将辞掉官职,乌纱帽也不要了!

廖中莱说:首相先生,您错了!我说:马华,您对了!

马华也就“误会论”坚决表明加重伊法庭刑罚,就等同于落实伊刑法,因在宪法精神下制定355法令,即设立了保护网--伊法庭的刑罚不可超越“3-5-6”(3年监禁、5000令吉罚款及6次鞭笞)。

但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的私人法桉,涵盖范围甚广,除了死刑,刑罚包括截肢、对犯罪者扔掷石头、执行40100次的鞭刑,这对马华来说等同同伊刑法,不符合联邦宪法精神。

是次马华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摆明反对立场,坚决反对伊党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桉,以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许可权)法令(355条文),并指绝不妥协,也不会退让。

廖中莱和魏家祥甚至不惜丢掉官职也要保住人民权益和联邦宪法精神,这就是一个领袖该做的事,值得嘉许给一个“Like”。

网民也纷纷给予意见,部分刻薄地说:那你还不辞职?说说而已罢了。我想说,当这边厢的领袖为了捍卫联邦宪法精神,不惜以辞官职来表明其坚定的立场;那边厢反对党的领袖又做了什么?承诺了什么?答案呼之欲持。

针对伊刑法,林冠英就说了那么一句:“我们知道伊党要与巫统合作推行伊刑法时,就已与伊党绝交,而伊党也已经离开民联。”

308505大选,行动党不断告诉华社,民联绝不会落实伊刑法,也在大选前,行动党说政府打压行动党,不允许以火箭的标志参选,叫支持者投给伊党,投给伊党就是投给行动党,关于这点我们还记忆犹新。可是之后行动党和伊党撇清关系,完全置身于事外。

我国由多元种族组成,各种族和各宗教的人民互相尊重彼此,在同一个国度生活,这是我们身为马来西亚人民一直引以为傲的事。身为非穆斯林的我,从来都尊重伊斯兰教,可是却不认同伊刑法,因为这将冲击联邦宪法,我国绝不可“一国两制”,不可走向宗教化的不归路。

身为马来西亚非穆斯林,如果你觉得此私人法桉通过与否,伊刑法最终执行与否,都与我们无关,那么你就似乎太天真了。

只要有小小缺口为伊刑法而开,只要它违反联邦宪法精神,无论在政治、经济、招商和其他领域,都将埋下危机炸弹,我国的前途必陷迷茫,最终我们所有人民都需承受沉重代价,都会深受重大影响。

如果伊刑法顺利推行,是否意味着非穆斯林需同时遵守宪法与伊刑法?你还觉得伊刑法的执行事不关己吗?你是否仍觉得部长辞官职只是赚取他人热泪而已吗?请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