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4 April 2017

请接受2016年法律改革修正法案

多年来,因为改教问题而发生争取孩子抚养权事件,抢尸体案件等让有关人士受尽各种折磨,甚至一些案件闹上法庭,拖了多年未能结束,这种情况何时了?

人民总等到了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沙丽娜在32日提呈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修正法案规定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夫妻离婚时,孩子不能自动信奉伊斯兰教,除非父母双方同意,并让孩子长大至18岁才由孩子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这个修正案若通过,可以一劳永逸解决多年来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是穆斯林,一旦离婚,孩子就自动成为伊斯兰教的问题。当大多数人在期待这佳音时,没想到修正法案却遭到霹雳州宗教司丹斯里哈鲁沙尼的反对,并向政府施压,指这项修正案歧视伊斯兰教,因为全国伊斯兰裁决理事会已在2009年决定,凡是父母其中一人时回教徒,孩子就得信奉伊斯兰。其实对未成年孩子来说极度不公平,每个人的宗教信仰应该由个人本身决定,只要父母一方非回教徒,就应该等到18岁后自己决定信仰。为什么不让这些孩子有选择宗教的权利呢?

此外,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也说修正案抵触联邦宪法和侮辱了伊斯兰法庭和各族和谐关系。试问,强加宗教信仰于人,如何确保各族和谐呢?况且我国最高法律时宪法,也说明伊斯兰法律不能超越宪法,而现有民事法庭也是根据宪法赋予的权限而行使法权,完全没干预伊斯兰法庭事务,何来侮辱之说?

希望政府能够以尊重各族宗教信仰和全民和谐为重,二度修正法案,让人民代议士能理性辩论,并开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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