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0 July 2016

100万保释金的最终去向

槟城首长林冠英因“低价买洋房案”遭反贪会逮捕,但在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后,获得保释出外。但保释后,因这100万令吉的保释金,而成为全民讨论的课题。他们说这100万令吉的保释金是天价,林冠英被“欺负”了,网友更打抱不平,哭天喊地。但我们必须保持冷静和理智的心态去看这件事,在这件事上,我看到几点大感疑惑,可能我是错了,但我有必要提出来,如果你和我一样存有疑虑,大可静下心来想想吧。

首先,如果我们说100万令吉的保释金是天价,所以林冠英值得被可怜的话,这个论点不合理,因为林冠英非首个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的人,过去10年期间也有两名前部长缴付100万令吉的保释金,他们就是敦林良实和丹斯里陈广财。同样的,他们也是华人,也曾是受尊敬的领袖,当时的100万令吉价值比现在大(因通货膨胀),为何当初他们却没有炒作这100万令吉,呼天喊地叫人捐款?因为他们很有钱?因为买得起豪宅的林冠英很穷?

第二,大家须知,保释金是可以取回的,换言之,这100万令吉有日也会重回林冠英的钱包。当然,如果林冠英逃避侦察(俗话说“潜水”),那保释金自然会被没收。但坚持无罪的他相信一定会配合反贪会和尊重司法制度,那么这100万令吉的保释金在案件有定案后,就会重新回到林冠英的银行户头。我想,除了是少了100万令吉的利息之外,基本上林冠英也不会亏掉这保释金的,既然如此,又何须大作文章?

第三,网友甚至笑说,他会被抓因为他买便宜了,若买贵些就不会有事。我不是法官,我不懂得他们之间的买卖交易是否牵涉到贿赂或贪污,毕竟卖家这笔交易在可以赚200万令吉的情况下,她选择了少赚“一个零”,是有点说不通,为什么?因为我假设我是屋主,即便卖给亲戚好友,我也不可能那么大方,或许到我成了亿万富翁时,我会不介意“少一个零”吧。如果我们还没确定林冠英是否有罪,我们又凭什么说他被冤枉?

第四,林冠英的豪宅是他名下的产业,是他个人的资产。他是否买便宜了和他贿赂与否,都是他个人的事情,我们针对的是这件事情,所以他缴付天价保释金也应该是他个人的事,那为什么过后又要求民众参与“一人十块”的捐款活动,把钱汇进行动党的户头?难道这100万令吉的保释金,使动用了行动党的钱来缴付?为什么身为一党领袖,因个人利益或投资发生状况后,不是个人承担后果,而是要人民来买单?如果这个豪宅是行动党的
总部,那么还说得过去,可这个是林冠英的私人住宅产业啊!


一人十块,在一天内就筹获100万令吉了,就在大家欢呼感到光荣无比的时候,我感到很心酸,因为我们常看到孤儿院、独中、小学、老人院等福利机构搞慈善筹款活动,几十万令吉的目标都无法达标。我们把自私给了这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却冲动地把慷慨交给了林冠英。10令吉不大,一顿饭都吃掉了,可是若林冠英最终取回保释金,那人民的这100万令吉,最终去向会否是另一间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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