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0 December 2016

举动肤浅的行动党

马来西亚是一个世俗国,并且是根据联邦宪法治国,所以如果有人刻意在国会或是州议会提呈涉及宗教的法案,就是一种违反宪法治国制度的举动。

然而,偏偏伊斯兰党就完全不理会大多数人民的意愿,一逮到机会就会在国会或是州议会里提呈有关宗教法案,令到人民对该党举动感到无比的震惊和无奈。

其实,我国自独立以来,歷届首相如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和敦胡申翁都认同我国是世俗国,使得联邦宪法治国的理念得以维持,但是到了敦马哈迪任首相的长达22年期间,一切都变质了,使得马来西亚朝向伊斯兰化发展。

不难如此,伊斯兰党在308以及505全国大选中获得民主行动党的全力苛护下,政治势力迅速膨胀,而且在行动党于上两届全国大选的鼓动下,华人也不再视伊斯兰党为洪水猛兽,还有一种“月亮代表我的心”的甜蜜感受。

毫无疑问的,在行动党领袖和文棍的刻意包装下,华人已经对伊斯兰党放下戒心,并且上两届全国大选中放心将选票投给了伊斯兰党,殊不知当时伊斯兰党依然是以前的伊斯兰党,该党也抱着原本创立时的宗旨没有改变,那就是立志要在马来西亚建立伊斯兰国,并且一有机会就会冲撞联邦宪法治国的制度。

只是当时没有行动党的“壮胆”,该党在推动这个宗旨方面仍有所顾忌,不过在308以及505全国大选之后,伊斯兰党获得一个错误的印象,那就是华人对伊斯兰其实并不是那么恐惧的,不然他们做么会在308505全国大选中投票给伊斯兰党呢?

在行动党的助威之下,伊斯兰党越来越自我感觉良好,并认为当前是推动该党原有宗旨的最佳时刻,所以不惜与行动党闹翻也要在国会或州议会里提呈伊斯兰法案。

换句话说,伊斯兰党当前会在国会或州议会不断地冲撞联邦宪法治国,行动党是难辞其咎的“帮凶”,如果不是行动党对华人以及伊斯兰党传送错误的讯息,当前这个局面根本就不可能出现。

然而,非常可笑的是,当这样的局面出现之后,行动党却没有“胆量”去收拾这个烂摊子,反而不断地挑衅其他华基政党,例如马华,去反对在国会或是州议会里提出的伊兰斯党法案,行动党自己则在一旁打边鼓,而且还一看到马华代表做得不对时,马上就发生舆论的力量,对马华谴责一番,好像整个事件与它无关那样。

就好像马华知知丁宜州议员许福光在玻璃市州议会被指弃权,没有参与伊斯兰行政法案修正一事发生时,行动党就马上启动它的舆论机制,对马华大事讨伐。

其实,马华领导对许福光的举动也感到不解,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也表明会在中委会议,传召许福光做出解释。换言之,这是马华个别议员的举动,并不代表马华的整体立场,但是行动党不等事情真相水落石出,便如获至宝般马上展开猛烈的抨击,可见行动党的举动是何其的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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