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7 July 2017

维护中庸多元立国之本

短短二周,吉兰丹发生二个令人担忧的事情。一为马青在丹州为哥打巴鲁三间华小筹款而主办的慈善音乐会,被市议会以没有申请娱乐准证而开罚单,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大马华人向来为华小出钱出力,从未被为难处罚。这次筹款也是以教育为出发点,非商业娱乐活动,况且也没有任何不雅行为。丹州政府这种以伊斯兰教义执政执法不可理喻,更不符合国情。

另一则是关于72日,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修正2002年伊斯兰刑事程序法案,允许公开鞭笞罪犯,包括女性。我国的世俗民主政治体制受到威胁,国本动摇,国人不能不正视。

联邦宪法凌驾所有州的法律,吉兰丹州议会漠视联邦宪法,破坏国家法律体制,就算州议会通过,也受限于联邦宪法的规范,不能落实。任何的鞭刑必须根据联邦宪法的规范进行,例如法律明确规定每次受审最多只能被判鞭打24下,50岁以上男性不能被鞭打,女性不能鞭刑。如果是未成年罪犯,每次最多只能鞭打10下。藤鞭的粗度不能超过0.15英寸,而且必须在监狱范围内执行,不能在公开场合。现在吉兰丹通过公开鞭刑,包括女性,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可以让它执行。严格来说这项通过是非法的。


马华民政印度国大党和东马多个国阵成员党在有关355修正案的课题上表明清楚的反对立场,坚持捍卫立国以来的世俗民主宪政体制,可悲的是身为华裔的吉兰丹州行政议员陈升顿,切为此修正案辩护,强调上述法案不会影响非回教徒,肤浅认为只是要处罚回教徒不可犯法,完全不知道此举将深化各族之间的矛盾,一国二治,国以何堪!希望国人能深切了解此问题的严重性,发挥更大的社团力量,加强在朝的政治力量,才能共同维护多元中庸立国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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