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0 June 2015

去除驾驶者的侥幸心态,交通执法制度需加油

警方近日火力全开,进行全国逮捕令行动,追讨高达估计4.8亿令吉的罚款。大街小巷都见到有警方路障,实行人肉搜查,让那些逃避缴交罚款的违令者无处可躲。

这次的逮捕行动,不但涉及普通人民,连政治人物也因此而掀起相互“揭发”行动。先是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指出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尚未缴清两张自动执法系统的超速罚单。然后马青槟州团长李明胜迅速做好功课反击,指行动党部分国会议员未缴清的交通罚单已超过100张,一些国会议员还从2004年拖欠至今还未缴交!

马来西亚的内陆交通罚款机制,相信是整个亚洲最不按牌理,出现最多“伸缩性”和“选择性”的罚款机制。

基本上,驾驶者一旦接到交通罚单,首先做的并不是计划去还款,而是要先瞧瞧那张罚单是属于市议会所发出呢,还是交通警察所发出。如果是市议会,那要看看是哪一个市议会了,因为根据一般“民间传说”,有的市议会的罚单可以任由你放在抽屉直到发黄而不会被采取任何行动;有的市议会则比较“努力”地去追讨罚款回来,因此驾驶者会酌量“还钱”。

至于交通警察所发出的罚单,则普遍受到人民“重视”,因为警察“好像”持有有较大的权利,罚款额度较重,可以限制逾期未还款的人出境我国。收到罚款的人民通常会保持“观望态度”,期待某一天交警会举办“季度大促销活动”,才趁机把累积的罚单还清,省下一大笔钱。

“等减价我才去还钱/ 等要出国前才还钱/ 等要更新陆税我才还钱 ”。这就是我们市民一般的做法。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也许要归咎于政府在监管交通违规系统方面,还没有做到尽善之故。我们的自动执法系统仍然无法全面地涵盖全国道路,在执行抄牌等种种交通犯规工作,仍需由交警和市议会人力分担。警方或市议会内部的电脑存档和记录系统,也许没有做到全自动的阶段,因此挂一漏万,让违规的人民经常抱着侥幸的心态,期望警察或市议会的电脑系统“没有记录到我的罚单。”

在律法上,对于违规被控上法庭的人也没有太严厉的、足以让人“丧胆”的惩罚,这其实也是直接或简单导致我国交通意外事故数据每年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邻国新加坡,严格的处罚制度保证了其交通秩序,新加坡的交通违规者除了要被罚款之外,还可能面临被吊销执照,甚至坐牢的处罚。按规定,司机在新加坡闯红灯、不系安全带、乱泊车等违章行为,都将会按照扣分制度,被扣掉分数或罚款,扣分制度将直接导致违规司机被勒令停止驾驶,这招能够很有效地维持人民在道路遵守所有交通规矩。

什么时候,我国才能够有这样完善的交通制度呢?马来西亚人的拥车率在东南亚算是最高的,每1000个人,大概有360个人拥有汽车,这是一个庞大的团队。换另一个意思来说,我国交警和市议会要监管的,是全国的三分一人口的交通活动。


因此执法的单位除了执行一贯的工作,也许是时候找出一个解决方案,让我国的交通罚款制度符合拥车率的分量,真正做到一致、效率、严谨、全面。民众才不会持续以侥幸和松懈的态度驾车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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