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5 February 2018

投/不投废票


投废票课题谈了这些天,是时候综合支持投废票和不支持者的意见。

投废票运动大概是在前首相马哈迪被推举为希盟首相候选人后出现的,有的阵营还驻扎在拉斯维加斯。主张投废票的群体指出,是涉及烈火莫熄运动及反巫统的马来组织率先号召投废票的,他们主要不满希盟推举也是土著团结党主席的马哈迪为首相候选人。

他们认为,投废票不是在破坏大选,反而是落实真正的民主。他们冀望朝野政党在大选的得票率都不会超过50%,无论谁执政都是弱势政府,弱势政府将无法为所欲为,必须更关注民声。

纵观社交媒体上的言论,有人认为华人应该投废票,因为朝野都不捍卫华人的命运;有人则说投一个糟糕的的人比投废票还要糟糕;有人厌恶政客像换衣服一样,从一个政党跳到另一个政党;有人则绝望地说,即使要把国阵拉下台,也不能换汤不换药。

而另一方,无论朝野和非政府组织,都认为投废票有违民主。

智库如丹斯里雷蒙认为,投废票对整个选举是有害且具破坏性的,那些支持和号召投废票运动的人,将伤害爱国的选民。投废票的人实际上可以被视为破坏选举系统。这对其他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经验老道的G25组织不认同某方呼吁选民抵制第14届大选,并反建议选民应更踊跃投票,发挥选票力量来促使民主进程;而年轻人组成的马大华文学会等16个团体发表文告,说投废票只是情绪宣泄,现实中改变不了什么。

选委会也谴责发动投废票不负责任,也让所有方面都有所损失,更浪费宪法赋予的权利。

阴谋论一点,希盟首相候选人马哈迪认为投废票运动是为了阻止年轻人投票支持反对党。不过,无论是副首相阿末扎希和首相纳吉,都声明鼓吹投废票是在破坏民主和选举,违背我国的民主政治。马华马青也有领袖站出来说,如果选民投选反对党在先,觉得选择不满意,转身投票支持国阵,无关个人的政治立场,反而完全符合人民是老板的大原则。

有一点必须清楚的是,有法律系教授恫言投废票可能触犯选举犯罪法令、煽动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但这一点已经获得选委会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哈欣澄清,在选举犯罪法令中,没有阐明投废票运动是违规行为(至于是否违反其他法令则不在选委会可以回应的范围)。

别看舆论人士多倾向反对投废票,社交媒体上,依然有不少公众认同投废票运动。

选委会指出,至今有大约380万合格的大马人还未登记成为选民。无论是支持投废票的人,还是这批人,笔者都希望他们善用手中的一票,看看政治人物的素质、表现以及服务态度才做决定。我们应该把手中的一票投给真正的政治人物和真正做事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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