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7 April 2015

宗教没要你盲目追随

318日,吉兰丹州议会全面通过落实伊斯兰刑事法法案。这可谓是我国联邦宪法的黑暗日,更是多元民主终结的开端。环顾全球众多穆斯林为主的国家,实行伊刑法的国家占少数。穆斯林居多的国家如印尼和土耳其为何不实施伊刑事法?相关国家不以宗教为治国理念,而选择走世俗化的路线,目的是期望国家得以蓬勃发展丶经济起飞,连一度相对保守的伊朗,也正逐步走向世俗化。

以穆斯林居多的国家并非以伊刑法为其唯一斗争的目标,反之,这些国家都试图走一条适合自己,并符合全球化发展的路线。正当这些国家试图找寻一个符合现代化发展的代表性世俗体制时,我国却要颠覆现有的民主世俗宪政制度。

我国宪法对于宗教信仰自由丶多元化的保障,就是最佳的世俗化例子,而这一条路更引领我国逐步走向先进国。我们的中庸治国丶多元特色一直都是国际社会的佳话, 也获得各界的肯定,今天,我国没有理由倒退,转向神权国的方向。

伊斯兰党一再为非穆斯林派定心丸,说伊刑法不涉及非穆斯林,但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州属有多个法制,如何运作?根本不可行!当受害者与嫌犯属穆斯林及非穆斯林,试问该用哪个制度?就说强奸案,如果受害者为非穆斯林,嫌犯为穆斯林,嫌犯当然要选择伊刑法?因为得有四个证人才行。然而这对于非穆斯林的受害者,合理吗?公平吗?无论你从那个角度审视伊刑法,皆不符合现代化社会,而且对女性极度不公平。

任何以“宗教”为名的行动,让信徒敬畏不已,不敢侵犯。的确,宗教引领信徒向善向上,但是要将千百年前的伊斯兰刑事法盲目地全盘搬到科技资讯时代,从证据收集、检控、审案、定罪到判刑,皆不符合现代社会运作模式,阻扰国家发展进程,影响社会的安宁祥。

作为伊斯兰党联盟的行动党众多领袖在505大选前,信誓旦旦向非穆斯林保证伊斯兰党绝不会落实伊刑法。伊党一再表示将落实伊刑法,行动党领袖却还指伊党会放弃任何无法得到三党共识的行动。之前行动党会议结果仅仅是要求伊党修改法案,后来该党和公正党表示欲退出民联。接着,伊党说,要段断就断吧!行动党和公正党的反对改变不了伊党的决心。
现在,我们能够祈望的就是,国会拒绝通过此刑事法。纵使宗教的旗帜不容违逆,但是为了我们大马同胞的未来,我相信,除了伊斯兰党议员,其他国会议员,包括伊斯兰信徒必定能作出理智的决定。


马华公会倡导的文明磁场主要施政框架,即是把马来西亚的多元文化,世俗性、现代化的生活方式,通过国家政策保存和发扬,并提升为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今天看来,这路还远呢!一旦丹州打开了这个缺口,大马岌岌可危。请大家务必严正看待,切勿轻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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