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 June 2016

伊刑法?不行!

伊法课题继续延烧,首相的 “大误会”后,这次更为震撼的是,连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署理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和民政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都纷纷站出来了,为捍卫我国的中庸治国理念和多元体制,一旦私人法桉在国会通过,将辞掉官职,乌纱帽也不要了!

廖中莱说:首相先生,您错了!我说:马华,您对了!

马华也就“误会论”坚决表明加重伊法庭刑罚,就等同于落实伊刑法,因在宪法精神下制定355法令,即设立了保护网--伊法庭的刑罚不可超越“3-5-6”(3年监禁、5000令吉罚款及6次鞭笞)。

但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的私人法桉,涵盖范围甚广,除了死刑,刑罚包括截肢、对犯罪者扔掷石头、执行40100次的鞭刑,这对马华来说等同同伊刑法,不符合联邦宪法精神。

是次马华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摆明反对立场,坚决反对伊党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桉,以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许可权)法令(355条文),并指绝不妥协,也不会退让。

廖中莱和魏家祥甚至不惜丢掉官职也要保住人民权益和联邦宪法精神,这就是一个领袖该做的事,值得嘉许给一个“Like”。

网民也纷纷给予意见,部分刻薄地说:那你还不辞职?说说而已罢了。我想说,当这边厢的领袖为了捍卫联邦宪法精神,不惜以辞官职来表明其坚定的立场;那边厢反对党的领袖又做了什么?承诺了什么?答案呼之欲持。

针对伊刑法,林冠英就说了那么一句:“我们知道伊党要与巫统合作推行伊刑法时,就已与伊党绝交,而伊党也已经离开民联。”

308505大选,行动党不断告诉华社,民联绝不会落实伊刑法,也在大选前,行动党说政府打压行动党,不允许以火箭的标志参选,叫支持者投给伊党,投给伊党就是投给行动党,关于这点我们还记忆犹新。可是之后行动党和伊党撇清关系,完全置身于事外。

我国由多元种族组成,各种族和各宗教的人民互相尊重彼此,在同一个国度生活,这是我们身为马来西亚人民一直引以为傲的事。身为非穆斯林的我,从来都尊重伊斯兰教,可是却不认同伊刑法,因为这将冲击联邦宪法,我国绝不可“一国两制”,不可走向宗教化的不归路。

身为马来西亚非穆斯林,如果你觉得此私人法桉通过与否,伊刑法最终执行与否,都与我们无关,那么你就似乎太天真了。

只要有小小缺口为伊刑法而开,只要它违反联邦宪法精神,无论在政治、经济、招商和其他领域,都将埋下危机炸弹,我国的前途必陷迷茫,最终我们所有人民都需承受沉重代价,都会深受重大影响。

如果伊刑法顺利推行,是否意味着非穆斯林需同时遵守宪法与伊刑法?你还觉得伊刑法的执行事不关己吗?你是否仍觉得部长辞官职只是赚取他人热泪而已吗?请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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