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1 August 2016

“鄙视”选民

最近看新闻的时候看到一则关於台湾花莲的补选新闻。台湾民进党的一名立法委员段宜康(类似我们马来西亚的国会议员)在民进党因为花莲补选失败後,在Facebook上写了一段话——“我可以假装尊重选举结果;但我没有办法假装不鄙视那些选民”。

这段话很有趣,一个“选民”选出来的议员,认为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所以可以对不赞同自己理念的选民(所以也就是较低级),公开的说我“鄙视”这些选民。同样的论调其实在我们马来西亚也不少,之前的砂拉越补选,一些站在“道德制高点”的网民,也公开的鄙视砂拉越的选民,认为他们不争气、认为他们选了一个“不正义”的政党。

这个论调就是很明显的划分敌我,然後妖魔化自己认为是敌对方的人。不食人间烟火,认为只要占据了道德製高点就能“有情喝水饱”,不认同我的人就是不公不义,是很多自认为“自由派”人士经常犯的错误。

民主政体当中,选民在投票的时候本来就会受到很多事项的影响,作为一个民主体制下的各个参与者(不管是政党,还是千千万万个选民中的其中一个),在选前能够用各种合法合理的方式来影响选民,但是选举结束後,不管是谁就应该尊重选民的选择。因为选举如果失败,唯一一个应该责怪的就是自己,因为你无法影响选民,走上你认为是“光明”的道路。

马来西亚还没有经过政党轮替,但是经过几次的选举,很明显的很多自认为是“先进”的选民(尤其是城市选民)就非常鄙视那些仍旧投选国阵的乡村选民,认为这些人为了一点点的利益就出卖了他们“伟大”的权力。孰不知这是这些“先进选民”的最大问题所在,民主政体最核心的价值观应该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要尊重少数,如果选输的“先进选民”总是不认输,後果是非常严重的(看看泰国的混乱就可以想像)

贬低别人、抬高自己这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更是一种应该被“鄙视”的行为,但是这却常常的发生,尤其是自认为自己是正确的情况当中。这也是一场非常“危险”的想法,因为很多悲剧就是在这样的想法当中发生,远的不说,说我们的邻国泰国,不就是因为自认为正确,所以坚决的不接受自己失败的事实,结果把国家搞得乱糟糟的。

民主是票票等值,不管你怎麽先进、怎麽落後,都是一张选票,不存在谁的价值比较高,谁的价值比较低。选输了就是输了,卧薪尝胆,下次再来,如果还是失败,那麽你就应该自我检讨,这条“光明”的道路是否真的是所想的那样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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